深圳是中国的经济特区、电子业的发源地和集散中心。在深圳有大量的加工厂和工厂,为提高效益,一些雇主往往会从银行或私人借钱发工资给员工,减轻资金压力。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换言之,企业应该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这一规定。
如果企业借钱给员工发工资,则有可能导致劳动者退回抵押品,从而致使债务升级,危及企业和员工双方的长久利益。而且,由于用工单位的普遍收入水平不高,如果企业借贷以支付员工工资,则容易让雇主用高利贷换取低薪的工人。这样的做法既不公正也不合法。
因此,深圳工厂借钱给员工发工资是违法的,企业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切勿冒险违法。企业要有合理的资本运营计划和合理的用工制度,合理分配资金和员工的薪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自身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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