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商业贷款可以转换成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被称为“东莞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借款人必须是本市职工,已经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借款人已经购买了房产并且正在还款;
借款人的房产在东莞市境内。
同时,凡是符合上述的条件的借款人,还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贷款申请书、房屋证明等,才能够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按照规定,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每月的还款数额将按照公积金还款的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后,万一发生逾期未还的情况,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和利息,在此情况下,不仅会影响个人的信用状况,也会导致还款困扰。
总之,借款人在根据个人情况考虑是否参与此项转换政策时,应对政策的细节做出详细了解,再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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