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发放金融支持“十户联产”首位产业贷款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决策部署,进一步走好产业发展之路,拓展群众增收渠道,2月22日,全县金融支持“十户联产”首位产业贷款资金发放仪式在拉仁关乡劳尔都合作社举行。
“非常感谢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信任,为我们的十户联产合作社给予产业扶持贷款。这不仅是对我们的一种肯定和认可,也是一种鼓励和扶持!我们将按照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和合作社产业发展的需求,以更远的目光,谋划好、发展好产业,用好贷款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努力探索致富之路,绝不辜负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厚望和重托。”
“长期以来,碌曲县农行始终在农村金融方面发挥国家队和主力军的作用,始终把乡村振兴、服务三农作为首要工作,始终把培育优势产业帮助广大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研究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在碌曲县“十户联产”期间,碌曲县农行将继续发挥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乡村振兴方面,提供高效、优质、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加大推进碌曲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全面助力‘七美碌曲’的建设。”
劳尔都良种牦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十户联产”发展模式解读
碌曲县拉仁关乡劳尔都良种牦牛养殖农民专业合成都私人水钱作社主要采取“十户联产”模式进行产业发展,主要做法是将产业相近、地域相邻的7户农牧民吸纳到一起,在合作社社员草场、牦牛等生产资料100%入股入社的基础上,每户固定2名壮劳力在合作社常年从事管理、放牧、饲草料和畜产品加工等工作,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形成了生产适度规模化、养殖标准科学化、经营销售市场化、生产设施规范化、管理服务经常化的合作组织,为全力推动牧业改革、促进农牧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合作社的入股、运营、管理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入股模式
①所有社员的草场全部纳入合作社。入社时,草场按照质量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再根据草场面积,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入股资金。
②每户社员入股良种牦牛58头(折合资金49.3万元)。
③每户固定2名劳动力,参与合作社日常管理、牦牛饲养、饲草料加工等工作,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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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良种牦牛繁育.以传统放牧和补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母牛的合理补饲和受孕,争取母牛一年一产,产后牛犊4-5月龄集中圈养补饲5个月后隔年出栏,牛犊存活率高且体质健壮,市场空间大,单价利率高。
②饲草料加工.原材料主要以青稞、油渣、小豆、小麦、玉米、麦糠为主,合理配料,加工成粉木再压实成颗粒饲料,使用、贮藏方便,牛羊食后营养充分吸收无浪费,补饲效果好。
③畜产品加工.主要以酥油和曲拉为主,统一收集加工,批量出售。
管理模式
该合作社主要采取定人、定岗、定责,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在建立《董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等26项基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作社还完善了《管理员职责》《牧工职责》《饲养员职责》《饲料加工员职责》等务实管用的四项人员制度,促使合作社走上了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牧工职责为例:
牧工共6人:贡保昂杰、索南吉、才让东知、斗格吉、才华加、斗格草。
第一条 牧工放牧期间如遇到不可控的因素下发生牲畜死亡的(病死、狼袭、雷击、雪灾等),其他社员确认无误后算做集体损失,如放牧丢失、他人偷窃等因素下造成的损失由牧工按规定照价赔偿。
第二条 定期完成牛群的防疫、消杀病菌工作,同时要及时向管理员反映病牛状况及需要购买的药物等事项。
第三条 牧工在轮换草场时要做好牛群数量的交接,同时签订交接书。
第四条 牧工接收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坚决杜绝牧工盗卖现象。
第五条 牧工不能无故缺勤,如特殊情况必须向管理员请假协商后方可离开,如不执行不仅扣工资还罚款300元。
第六条 牧工放牧时必须做好牛群吃草、饮水,同时每天必须在放牧草山跟成都水钱空放无抵押随畜群2-3小时。
第七条 每年配种期必须做好受孕母牛隔离及需配工作。
第八条 牛群产奶期间每人每天每头牛至少挤1斤鲜奶。
第九条 按时完成牛群剪毛、取绒工作,每头不得少于牛毛牛绒3两。
第十条 做好牛群打耳标、标记、搬迁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草山围栏拉网、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春夏秋冬四季草场放牧根据合作社安排放牧,不得随意选择放牧区域。
第十三条 完成牲畜尸体无菌化处理。
盈利分红模式
①工资支出.合作社同14名长期工签订劳务协议,每人每月按3000元发放工资,每月总计发放4.2万元,全年发放工资50.4万元。
②草场费支出.合作社根据社员入社时的草场等级和面积,按照一级草场24.25元/亩/年、二级草场22.12元/亩/元、三级草场20.43元/亩/年的标准向社员支付草场费。此外根据生产需要,合作社还额外租赁草场,草场租赁费按市场价支付。
③饲草料加工原料支出.饲料原材料费用按供需支出。
④分红.每年收入除去基本工资、草场支出以及购买饲料等支出外,盈利的20%作为合作社集体库存,用于自身发展,剩余80%按户平分。
发展计划:
①扩大生产规模.在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草畜平衡工作要求,实现草场利用率的最大化。一方面,逐年扩大种公牛和基础母牛数量,增加产崽数量;另一方面,引进良种牦牛,逐步淘汰弱畜,提高牛犊的单价利润。
②改进养殖方法.进一步发挥“能人”作用,积极学习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养殖技术,促使合作社向规范化、科学化道路迈进,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目的。
③探索新的增收渠道.在发展好现有良种牦牛养成都大学生私人贷款殖繁育、饲草料加工、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牦牛养殖繁育相关的其他优势产业(如牧旅结合等),拓宽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发展一个产业,带动一片群众的目标,切实为打造“十有家园”、建设“七美碌曲”增砖添瓦。
碌曲县金融支持“十户联产”
及首位产业发展贷款指南
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各乡镇、村两委及“千名干部入百村大抓产业”驻村工作队向农牧户宣传“十户联产”及首位产业发展金融贷款政策,鼓励农牧户和“十户联产”及首位产业合作组织、合作社及企业自愿申请贷款,“千名干部入百村大抓产业”驻村工作队干部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合作组织拟定产业发展计划,详细说明贷款资金用途。
2.“千名干部入百村大抓产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初审。负责汇总本村贷款需求,对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村内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要公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及乡镇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三天,公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审核。负责对各村两委审核通过的借款人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联系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贷款的合作组织进行实地复核。复核完成后,乡镇负责召集贷款资金使用风险评估会议,组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县农行、村两委、“千名干部入百村大抓产业”驻村工作队、“十户联产”合作组织、有产业发展经验的合作社带头人参加会议,由有贷款需求的“十户联产”及首位产业发展合作组织说明产业发展计划及贷款资金使用意图,其他参会人员对其贷款资金使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的,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由乡镇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审定。
4.县政府审定。乡镇上报的贷款需求,通过县政府审定后移交县农行审批。
5.县农行审批发放贷款。县农行根据县政府提供的借款人贷款申请表,审核借款人相关资料及征信情况,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和农户信息建档,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户面签贷款合同,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及时予以答复并说明原因。
贷款要素
1.签订协议
由碌曲县人民政府与县农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十户联产”金融支持各方权利义务和具体运作模式。
2.确定对象
参与“十户联产”抱团发展新模式和首位产业发展的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及企业。
3.贷款额度
贴息贷款以“十户联产”及首位产业发展合作组织为单元,以户贷、社用、户还为原则,贷款额度户均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十户联产”合作组织总体信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4.贷款用途
借款人要统一将贴息贷款交由所在合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购买家用电器、车辆等生活用品、建修房屋、归还贷款或借款、家庭成员看病、子女上学以及婚丧嫁娶及彩礼,也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所在合作组织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5.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根据农牧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周期,县农行信贷政策要求等精准确定,对合作关系比较稳定的,可签订3年期借款合同,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款;1年期贷款按借款人意愿,1年内随时结清贷款本金。
6.贴息方式
由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按季度进行贴息,对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对违反贷款政策规定改变贷款用途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贷款贴息,并追缴已贴息资金。
贷款条件
1.借款人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拟发展的项目符合碌曲县“五大支柱产业”和地域发展实际;
3.具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其配偶 (亲属)征信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
5.借款人不存在犯罪、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贷后风险管控
各乡镇要协助县农行做好贷款资金的清收工作,要精准确定借款人、贷款额度和期限。要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政策宣讲、普法教育等手段教育群众树立风险意识、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并将贷款不良户纳入黑名单管理,完善风险化解机制。
县农行在贷款到期前30天将到期的贷款清单统一造册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并由县农行出具贷款到期通知书,及时送达借款人所在合作组织,告知合作组织和个人按期、全额还款。逾期天数达到30日,立即启动担保金代偿程序,从担保金账户中全额扣划逾期贷款本金,扣划的本金从贷款逾期所在村注入的村集体发展资金中支出,且扣划部分县财政不再承担分红。同时由县农行启动司法催收程序,通过诉讼方式将借款人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并列为失信人,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