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银保监会点名通报:部分成都私人不压车贷款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通报了有关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典型问题。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提及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巩固减负清费工作成果,严禁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仍有不少银行存在此类情况,被罚情况多见于以贷转存或存贷挂钩、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情况、转嫁中间服务成本情况、贷款业务转嫁经营成本等。
某城商行普惠金融部人士告诉记者:“成都个人贷款监管从严治理银行的违规收费问成都个人水钱题,该行内部也进行了调整,如通过与评估公司签订年度合同,由银行承担每笔贷款的抵押评估费;在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上,除了利息,不会有其他额外收费,甚至部分银行员工还要‘自掏腰包’支付获客的渠道费。”
提高贷款成本“猫腻多”
11月21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等问题。
通报提到,从督查检查情况看,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
从具体操作来看,通报提到部分银行保险机构抬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方式主要有: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强制捆绑销售借款保证保险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述模式在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中曾普遍存在。上述受访某城商行普惠金融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以前该行在给农户办贷款的时候均要求借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他表示,农户的贷款金额不高,而且比较分散;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这对银行来讲就意味着收不回来贷款。不过,这一模式存在“搭售保险”的嫌疑,已经不这么操作了。
他还谈到,监管对银行收费这块查得很严,除了利息成本,贷款合同上基本不会体现其他收费科目;不排除部分客户经理会私下与融资人沟通,要求对方成都私人无抵押贷款存款,比如贷款人需要在银行有100万元存款,为完成这一要求,贷款人会充当银行的“拓客经理”,帮银行拉存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成本是许诺对方的收益与银行一年化定期利息的差额,这在当地很常见。